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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暗森林,石之堡。

我叫娜,是一个森林妖精,人身蛇尾背生鱼翼。为了适应这副躯体我用了八年时间在这个黑暗森林,然而我还是没有做好接受离开森林的准备,是对于怪物躯体的害怕吗?不,是我没有适应这副躯体的性别。准确的说,八年前我还是一个普通的男性人类,生活在一个叫做地球的星球上。

现在,我是一个雌性妖精。

“呃”

黑暗森林的亡灵,我是这样形容它们的。枯瘦如柴全身霉烂,散发着绿色毒素的人形尸体类怪物。这种怪物是黑暗森林中最常见的怪物,它们的战斗力不容小窥。尤其是现在正是血月当空的时候,血月的魔力让亡灵丧尸变的狂暴且强大,原本雾状的绿色毒素渐渐实质化,滴落。

“滋滋”

“啪”

血月下的光效分外妖艳,我抬手,雷电轰,这是我掌握的第一个法术。纯白直劈的雷电威力不算大,和普通刀劈差不多,唯一比普通刀剑有用的地方是对付亡灵有奇效。对付普通怪物有时候也会让怪物短暂麻痹,最重要的是雷电真的很亮很耀眼。这就够了,我所学会的法术只有四个,配合起来还算厉害。按照妖精手札上的内容所述,我现在也算是一名魔法学徒了。捏着长柄锤镰旗,身着酒桶系着披风的魔法学徒。这身行头妥妥的是重装战士的节奏,其实我也想过魔法袍和魔法杖,毕竟我是拥有四个法术的魔法学徒,然而这里是黑暗森林,这身装备是几次生死危机打倒怪物之后才幸运收获的,而且我已经习惯这身装备。关键时刻比魔法杖什么的要有用,在这个世界施展法术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事情,至少我不能,简单的雷电轰我都要准备十几秒才可以顺利施展成功,因此激烈战斗的时候我还是喜欢捏着锤镰旗和怪物近距离搏杀。

这也是锻炼属于我自己武艺的好时刻,是的,我把兵器搏杀技巧练习的很好很专业,比我的魔法能力要强大许多,这要得力与我的右手。我的左手辅助施展魔法,而右手则掌握着强大的力量,单手使用重量上百的锤镰旗根本没有问题,锻炼右手比锻炼往往左手更加简单容易。这并不是什么冷笑话,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有笑过了,在黑暗森林这种亡灵怪物遍地都是的地方笑容是件非常奢侈的事情。尤其是食物越来越难寻找的当前,托这个身体的福,我的进食量比人类巨大许多。

食物充足地情况下饱食一顿可以让我维持一个月的生命,而且还会有余力去狩猎,但是我几乎没有饱食过食物的经历,所以我时常思考。是时候踏出黑暗森林,去最近的半精灵营地看看了吗?八年时间教会我的可不仅仅只有四个法术和丛林生存指南,我已经学会了这里的语言交流,而且也有勇气使用这具身体的新身份。

“噗”

丧尸扑地。

击倒狂暴丧尸对我来说并没有很高难度,尤其是发现有些丧尸破烂的衣服口袋里还有金币的时候。击倒丧尸,收获金币。在经过初期的艰苦生存奋斗之后,现在的我还是有几分恰意的。

半精灵营地,橡木酒馆。

真是个热闹的好地方,这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种族生物。牛头人,矮人,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叫不上名字的生物。交流起来也没那么难,看来离开黑暗森林是对的。

“要点什么吗?”半精灵。

“给我一个金币的黑面包。”我。

“好的。”半精灵。

不错,满满一大桌子还堆不下,非常实惠的量,看来这次可以饱食一顿了。

“真是能吃啊,满一大桌子黑面包都快吃完了。”地精。

狡猾的地精商人,窃窃私语说我坏话以为我听不到。

“僵尸洞穴里的宝藏怎么办?”险者甲。

“怪物太强大了,我们不是对手。”冒险者乙。

“是啊,可惜了,错过这个时间就被别人抢了。”冒险者丙。

冒险团任务吗?感觉很适合我,是个值得关注的话题。酒馆里面寻找机遇果然是个非常不错的方法,前提是耳朵要够好。事实上这具身体的耳朵非常好,在森林里隔着几十米都能听到丧尸低沉的吼叫,在酒馆酒馆里面听几个冒险者饭桌上的冒险一点也没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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