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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穆里并不是自己返回楚马什的部落的,随他一同前往印第安部落的还有常斌带着两名猎骑战士,以及一个叫做林有德的家伙。这个林有德是一名民国众,也是整个殖民点少有的“有产者”,他名下有一艘吨位一千五百多吨的小火轮,之前是跑船运的,也做过行商生意,富有经济头脑。

林有德跟来,是代表洛杉矶商务局,前来楚马什部落,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进行贸易的。这个五人的小团队是骑着马而来的,有苏穆里这个熟识环境的,虽然距离苏穆里的部落有数十公里,但是一行人还是比较快就到达了苏穆里的部落。

常斌嘴里叼着一根草叶子,看着蛮荒的楚马什部落,扭头对肥肥胖胖的林有德道:“我说,林老板啊,你瞧他们都穷成这个样子了,能有什么生意好做?”

简陋而破旧的数十顶帐篷,还有一些长屋,用茅草堆出了屋顶,村落里有着袅袅炊烟,几个印第安小孩在村子里纵情打闹着。这副情景倒是十分安静闲适,但是显然跟富足没有什么关系。

印第安人看到了外来者,显然有些紧张,一些男性楚马什人拿出了自己的武器,包括骨刀、长矛,比较强悍的战士则能够使用弓箭,而女人、老人和孩子们则纷纷躲避进入帐篷里,避免受伤。

“等等,不要攻击,那好像是苏穆里!”一个年纪不小的楚马什人,一身装扮在楚马什人中显得“奢华”,必然是拥有比较高的地位。

苏穆里从马上直接跳了下来,这一路已经让他基本上了解了鞍具这些东西该怎么使用。苏穆里现在的打扮,其实也有些不伦不类了,他还穿着一条印第安妇女缝制的皮裤,但是脚上已经换了一双不知道谁给他的胶鞋了,苏穆里很快就发现这双鞋轻便而且耐磨,十分适合奔跑活动,他上身则是一件麻质的上衣外面套着一件卡其色的国府军外套,倒是发型还是扎着小辫的楚马什发型。

“祖灵庇佑,你终于回来了,我的孩子。”年老的印第安人对他说道。

苏穆里也很是激动,躬身向这位长者表达了敬意,然后叙述了自己的遭遇:“大祭司,我和大家向南去做生意,但是却遭到了无耻的通瓦人的袭击,大家都被杀死了,我中了通瓦人一箭也差点死掉,幸好我遇到了一群友好的朋友。他们是从大海上来的,乘坐着小山那么大的船,有成千上万人之多,而且他们十分富有,有着各种工具,懂得各种知识,我这么严重的伤势,没用多长时间居然已经恢复了。”

这位大祭司也是极为惊愕,他看到了苏穆里身后的四个“奇装异服”的家伙,问道:“这就是拯救你的朋友吗?”

苏穆里点点头,拉着常斌说道:“这位就是在通瓦人手中救下我的勇士,他叫常斌,一个人就干掉了好几个通瓦猎手。”

大祭司点点头,举起双手高声道:“拯救了我们年轻的苏穆里,把他送回他的家,这是好朋友才会做的事情,你们都是楚马什的好朋友。”

其他的楚马什人也高声怪叫着,附和着大祭司。

常斌林有德等人被带进部落里,受到了最热情的招待,楚马什人用食物和舞蹈来庆祝苏穆里的归来,同时表达对他们的谢意。其间,更有年轻的少女如穿花蝴蝶一样流连着,奔放的印第安少女,令很长时间没有尝过女人味的几个男人有点浮想联翩。

很有心机的林有德,甚至带来了一坛子酒,这种酒不是什么好酒,是郑和船队里供给水手们喝的劣酒,甚至酒液都不怎么纯净。不过印第安人也没喝过类似的东西,很快便有人爱上了这些酒,而且喝得酩酊大醉。

第二天一早,常斌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怀里居然抱着一个****的古铜色皮肤的女孩子。女孩看年纪怎么也不会超过十六岁,但是眉清目秀,很是讨喜。更加让常斌崩溃的是,他在帐篷的草席上面,发现了一小块血迹。

“这是怎么个情况……我昨天也没喝多少啊。”常斌是东北人,酒量不错,可是昨天喝那些明代劣酒喝得居然也有些断片了,之后发生了什么已然全不记得。

小心不惊醒这个少女,常斌飞速地穿起衣服跑了出去。一出门就看到了到处踅摸的林有德。

林有德一看到常斌,眉眼都笑开了,道:“我说常斌啊你也真是风流啊,上来就抱走了苏穆里的妹妹。”

常斌吓了一跳,指着帐篷问道:“里面那个是苏穆里的妹妹?那小子为了谢我把自己妹妹给卖了?”

林有德拍他一巴掌道:“说什么呢,我看那小妮子似乎对你这高大威猛的男人很感兴趣,苏穆里大概也乐见其成,哈哈,不管怎么说,你也算是咱们殖民点第一个跟印第安人结成亲家的了,恭喜恭喜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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