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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百花深处胡同,南易有一四合院。

他带着李腊梅去了这四合院,把她安置在这里,第二天,又和闷三儿一起,带她去废品站见了工。

做黑市生意的时候,南易他们就找收废品的和他们打过配合,所以说,这里也算是认识几个人,有点人面。

再加上玻璃绳拴着两瓶酒,另一只手还拎着四色点心,捞个收废品的空缺还是手到擒来的。

京城嘛,满地的正黄旗、黄旗,胡同里碰了面,都得问声“那爷,您今儿个下酒是石子泡醋,还是竹签子挑咸鸭蛋啊?”

啪啪,黄马褂一甩,回一句:“爷今儿个下酒用酱菜,六必居的。天源不行,忒甜,用来下稀饭合适。”

瞧瞧,要的就是一个派。

再怎么着,也不能去干收废品的勾当,上街道火柴厂糊火柴,也比收废品体面不是。

用了两天时间,李腊梅摔了好几次狗啃屎,总算是学会了骑三轮。

别说,李腊梅真有股韧性和狠劲,去收废品的第一天,半边脸都是发紫的,可她还是满怀斗志出发。

这股劲,让南易生出一个把她打造成破烂王的念头。

当然,这暂时只能是想法,要落实到行动,还得再观察一段时间。

只是打从这天开始,京大的校园里又添加了一道风景,政经班里又多了一个带孩子上学的人。

别人是把孩子扔在寝室,不会带到教室来。

可南易不一样,走到哪里把尾巴带到哪里,尾巴真成了南易的尾巴。

尾巴很乖,从来不会吵闹,没有被打搅的同学们,自然也没有人发表意见。就连周茂德都是如此,他看尾巴的目光都不带一丝颤的。

不知道是伪装的好,还是他干脆认不出这是自己的女儿。

尾巴已经不是原来那个脏兮兮的尾巴,南易从里到外都给她打理了一遍,身上穿的也是当下最时髦的童装,小脸看着红扑扑、粉嫩粉嫩。

饭点,南易去食堂吃饭,不需要排队买饭,赖彪和刘贞两人都会代劳。原来是三个人轮流打饭,有了尾巴以后,南易的名字,就从值排表里删除。

“哥,这里。”

听到召唤,南易往一张桌子走去,往桌上一瞅,三份水煮白菜、两份排骨烧土豆,坐下,拿出一个小饭盆,用勺子舀一点土豆、白菜到饭盆里,再从排骨上剔点肉下来,用勺子辗成肉糊。

扒拉一点米饭进去,同样用勺辗一辗,去打开水的地方打点开水,搅一搅,把饭盆放尾巴边上,拿出一条手绢当餐巾围在尾巴的领口前。

“尾巴,吃饭。”

“嗯,吃吃。”

尾巴拿起勺子,反握着,自己一勺勺的吃起来。

“南易,尾巴吃稀的也吃了十几天了,该给她喂干的了吧?”

“不行,稀的再吃一段时间,小丫头喝奶时间太长了,医生的建议,先让她从稀的适应适应再吃干的。”

“你还真有点奶爸的样子。”

“当然了,我就是把尾巴当女儿养,尾巴,是不是?”

“嗯嗯嗯,粑粑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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