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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么,你就是辛巴。”
“正是。”
瘟神动了动身子,脚下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动。辛巴注意到他的脚腕上拴着铁链,厚重的锁链如蟒蛇一样在长毛地毯里蜿蜒,连接着躲在沙发后方的黑沉沉的铁球。
“辛巴……”瘟神咂摸着这个名字,“我曾经认识一个辛巴,他强悍、灵敏、富于勇气。他死后,就很难遇到像样的对手了。我很怀念他。”他顿了顿,露出一个似乎是欣慰的笑容。“好在,我没让他死在别人手里。”
辛巴闻言蹙眉。
毒牙近前道:“大人,晚餐已经准备妥当。”
瘟神从沙发里起身,如一座小山拔地而起,居高临下地对辛巴说:“那么,请吧。”
辛巴:“等等。我还不知道为什么会受到邀请。”
毒牙彬彬有礼地微笑。“先生,主人的晚餐时间是八点零一刻,不容有迟。请您先落座,随后再谈不迟。”
瘟神已经朝餐厅走去,脚下蜿蜒的铁链渐渐绷直,拖拽着那只沉重的铁球刮过地毯,不时发出渗人的刺耳刮擦。辛巴看见被压倒的地毯中露出一枚枚钉子——整张地毯是被钉在地板上的。铁球在上面留下深深的痕迹。
他们来到餐厅,这里与会客室相邻,当中摆放着一条长长的餐桌。主人位的椅子巨大,显然为瘟神准备的。辛巴在远远的另一端坐下。
毒牙殷勤地为两人揭开餐锃亮的银色盘盖,瘟神的盘子里赫然是一颗带血的牛心。
瘟神盯着那颗红彤彤的牛心,突然叹了口气。
“我的狗被人害死了。那是条好狗,很乖,很忠诚。从小养到大,跟了我二十多年。他死得好惨——你看到了吧?身子七零八落,只剩一颗头还算完整。”
辛巴想起那个时候,瘟神拖着沉重的铁球从红房子来到台阶前,从一地血肉里珍惜地捧起鬣狗的头颅,说:“就算是神害死了你,我也要把他从天上拖下来,丢进地狱”。
他对鬣狗感情深厚,同时,也把对方当做一条狗来对待。
“他是公爵的爱犬,烈性獒犬,酷爱伤人”,如莫瑟夫所说,瘟神自己也是被当做“烈犬”养大的。他的名字马斯蒂夫,意为“獒犬”。而他的主人——诺曼底公爵将他的“笼子”打点得如此妥帖,也称得上情意深厚了。
这种怪异扭曲的人“犬”之情,也传递到了瘟神与鬣狗之间。
刺啦——椅子发出刺耳的拖曳声。
不知为何,瘟神忽然丢开餐具,拖着铁链来到靠墙的柜子前。那是一只造型繁复的洛可可式木柜。他打开装饰着金色线条的柜门,从里面捧出一个鱼缸似的巨大的玻璃罐,单手托在脸前。
里面没有金鱼,而是一团毛发纠结、颜色惨白的东西,随着瘟神的动作在玻璃罐里晃荡起伏,慢慢朝辛巴转过来。
那是一颗人头。三角眼,招风耳,三角眼,脸上生着一团团褐斑。嘴巴微微张着,露出参差尖细的牙齿。
鬣狗的头颅被泡在福尔马林里,肿胀发白的脸上还凝固着死亡瞬间的惊恐。
瘟神隔着玻璃摸了摸那颗头颅,将玻璃罐摆在自己的餐盘旁。“我的好狗,从前总是乖乖蹲在地上陪我吃晚饭。自他死后,连晚餐都变得难吃起来。”
头颅随着药水微微晃荡,摆动着转向瘟神,好像在研究他盘子里的食物。
瘟神姿势僵硬地切割着盘子里的生牛心,餐刀在陶瓷上摩擦,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,没排干净的血溅得到处都是。他将一大块生肉叉进口中,大口咀嚼着,血汁从嘴角留下来,将洁白的领巾濡湿成粉红色。
“既然你叫辛巴,唔,应该知道,”瘟神狼吞虎咽着说,“狮子猎捕到野牛后,会从心脏开始吃,那是最有营养的部位。哈,哈哈,不过母狮子似乎会从睾△丸开始吃。”他粗野地笑起来,露出猩红的牙齿。
餐桌另一头,辛巴默默看着眼前的一幕。
裹着华服的野兽,银餐盘里的心脏,泡在玻璃罐里的人头。
整个画面诡异得要命。
毒牙安之若素地站在瘟神身后,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。
辛巴低头看看自己的餐盘,食物还算正常,牛排、土豆与配菜。他动手切开牛排,三分熟,粉色切面渗出淡淡的血水。餐厅里弥漫着福尔马林和血腥味混合在一起的奇怪气味。
他感到毫无胃口。
“感谢招待,晚餐丰盛极了。”辛巴说,尽管他什么都没吃。他看着毒牙为瘟神更换餐盘,新餐盘中央摆着一颗新鲜的肝脏,说:“不过,我对这次邀请的目的倍感好奇。”
“听说你是个私家侦探。”瘟神侧首问毒牙,“朱利安,私家侦探是做什么的?”
“大人,所谓私家侦探嘛,就是你给他钱,他帮你办事儿。”
瘟神咽下最后一块肝脏,用毒牙递来的餐巾抹了抹嘴,最后对辛巴说:“就是这样,我要你帮我办件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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